杭州來女士失(shi)蹤案引發輿(yu)論關注。
這(zhe)起案(an)件殘忍離(li)奇,警方通報案(an)情時卻克制而(er)謹慎,但部分網友(you)、不良商(shang)家卻反其道而(er)行,把(ba)(ba)這(zhe)起惡(e)性事件編成了段子,甚(shen)至以(yi)此為“梗”做起了營(ying)銷,把(ba)(ba)這(zhe)起徹頭徹尾的(de)悲劇,變成了引(yin)流營(ying)銷的(de)抓手,從而(er)滿足自(zi)身的(de)窺私欲甚(shen)至經濟利益(yi),令人不齒。
深挖甚至惡意揣測(ce)作案細節,用戲(xi)謔的方式(shi)擴大(da)其惡劣(lie)影響,不但缺(que)乏對受(shou)害者及其家人基本(ben)的尊重,更消解了公眾對這(zhe)起事件的必要反思。
狂歡式地調侃(kan)與評論,讓本該值得深思與探討(tao)的女性安全(quan)與自我保護議題,變成了對家庭(ting)暴(bao)力的“趣(qu)味解讀”。
而對來女(nv)士被(bei)害這一極端事件(jian)的(de)過度寬泛化延伸(shen),無疑激化了兩性矛盾,制造了不必要的(de)不信任(ren)感甚至恐婚情緒,也為社(she)會(hui)帶來不穩定因素。
對(dui)熱點事件,大(da)家(jia)有議論,有感嘆,這(zhe)很正(zheng)常。但不(bu)管怎樣,都必須守住倫理(li)的底(di)線,不(bu)能違反公序良俗。
抖(dou)出“化糞池警告”式的“機靈(ling)”,顯示出的只(zhi)會是個(ge)人素養的“不靈(ling)”。
別(bie)讓“悲(bei)劇”成“鬧劇”!
別把“無知(zhi)”當“流量”!
別拿“罪惡”開“玩笑”!
-----摘抄(chao)至(zhi)《新華網》